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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举办新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6日

吉林省举办新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拓展社会组织在新形势下开展活动的新思路,提高社会组织的活动效率和质量,推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7月16日,由吉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办、中国社工(吉林)培训中心承办的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省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在长春举行。省民政厅副厅长潘占学出席并讲话,中国社工(吉林)培训中心主任邹占卿参加,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处长柯晓山莅临指导。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于明谈到,今年、中央财政首次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我省经过积极争取,有5个项目得以立项,中央财政给予我省5个执行项目的社会组织230万元的纸巾支持。这次培训是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培训时间为7月16日至28日,共分3期进行,计划培训省级社会组织负责人400人,参加此次培训的还有延边州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严昌德、李槿;延边州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付海军;延吉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力。
    潘占学副厅长在讲话时指出,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背景下,社会组织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日渐明朗。当前,社会组织实行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经过工作实践,责任主体不清问题、包括难找业务主管单位在内的门槛过高问题、监督管理部到位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成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瓶颈。这种体制造成的大量未登记的社会组织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不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为解决这个问题,2012年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国务院办公厅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组织管理问题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变现行的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模式,温家宝、李克强、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民政部按照中央要求,对社会组织的3个条例启动了修改程序。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也都对社会组织新的管理体制予以肯定。
    在省级层面,广州、北京、上海等先后推出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工作,即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环节,由民政部门直接办理登记手续。随后,其他省份也陆续开展了直接登记工作,我省下半年将在省本级和延边地区,围绕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四类社会组织开展直接登记试点工作,同时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让更多的社会组织以合法身份为社会服务。
    二、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渐凸显。我省的社会组织同全国一样,在改革开放30年间得到了蓬勃发展。在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方针指导下,截止2011年末。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9670家,其中省级社会组织近千家。这些社会组织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如,省级13个外埠商会,年均在我省投资近1000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的10.4%;提供就业岗位30万个,占我省就业岗位的11.2%。我省民办高校、职业院校,年均在校学生20余万人,有效弥补了办公学校力量不足问题。民办医疗机构,以其服务态度好、诊疗费用低的优势,有效缓解了低收入群体的看病难问题。我省的53家基金会,开展的大病救助、教育救助、生活救助等项目,使全省近百万家庭受益,为政府分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
    三、国家高层领导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越来越重视。2011年,胡锦涛总书记、周永康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提出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要求。随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不断推进,社会组织越来越引起国家高层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关注,包括党政主要领导在内的社会各方力量不约而同地将和谐社会建设政府职能转移、创新社会管理等,同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联系起来,探索建立减少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服务。降低行政成本的新的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在今年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更加明确地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规范健康发展,简化登记程序,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回良玉副总理要求,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落实社会组织新的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关于直接登记、政务公开、转移职能等要求,有中央主要领导亲自讲出来还是第一次。两年来,中央领导的多次指示和重要言论,充分说明中央对于推进社会组织改革的态度和决心是明确的。坚定地,对社会组织重视信任、防守放权的改革方向和改革思路是清晰的。各级社会组织负责人一定要认清当前的有利形势,鼓足干劲,为社会组织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潘占学副厅长强调,全省各级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科学发展、规范发展。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要不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服务会员、服务社会上下工夫。建设政府信任、群众依赖的社会公信力,把社会组织建设成运行规范、服务优质、作用明显的现代社会组织;要紧紧围绕章程确定的工作宗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踊跃参与公益事业,大力拓展服务领域,让更多群众得到温暖,受到帮助,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以体制突破为重点,以政策创制为手段,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上不断探索,制定出台配套政策,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让更多的社会组织以合法身份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不断增强社会组织整体力量;要不断更新工作观念,健全管理手段,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和信息平台,完善年检评估、信息披露、执法监察等制度,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提高社会组织服务全省经济摄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开班仪式结束后,国家民政部、省委组织部、省民管局、吉林大学有关领导和教授等,在培训期间将围绕社会组织正常法规体系建设、登记管理制度建设、自身能力建设、党的建设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讲解,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还将进行经验交流。通过这次培训,将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负责人正常理论水平,促进社会组织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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