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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慈善总会开展“低保对象股骨头坏死慈善救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6日
州慈善总会开展“低保对象股骨头坏死慈善救助项目”
173名低保户患者获得新生


来源:延边晨报
 
    11月5日,州慈善总会工作人员敲响了龙井市居民王喜军家的房门随着“来了,来了”的应和声,房门很快被打开了。王喜军一边招呼客人一边在客厅与卧室间快步奔走,寻找着病历。利落的动作,让人根本看不出他是有着16年股骨头坏死病史的人。王喜军是州慈善总会的“低保对象股骨头坏死慈善救助项目”的受益者,他于2013年.12月、今年3月接受了左右腿股骨手术,如今他已告别拐杖,行走自如。
    王喜军38岁时被查出患了股骨头坏死,他四处求医问药,还为此变卖了唯一的房子。但是他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以致双腿无法直立行走,24小时疼痛难忍,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低保金维持生活。2013年,他通过媒体了解到州慈善总会正在开展“低保对象股骨头坏死慈善救助项目”,他立即联系相关部门,第二天就前往医院检查,一个月内做了一侧股骨头手术。如今,王喜军仍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但是已经能够上下6楼,生活自理。
    2012年,经初步调查我州有相当多的低保户股骨头坏死症患者,这些患者因病不能参加生产劳动,不仅患者本人承受巨大的病痛折磨,还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单一股骨头坏死患者手术费用大概在3万元左右,因无力承担手术费用,低保户股骨头坏死患者只能常年忍受病痛。
    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根据我州实际情况,2012年2月24日,“低保对象股骨头坏死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启动。低保户股骨头坏死患者实施手术,由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支付50%、民政大病医疗救助支付25%、慈善救助资金支付10%、定点医院减免10%,余款5%由患者个人承担,每例约1000元至2000元之间,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截至目前,该项目实施近3年来,共有173名城乡低倮对象股骨头坏死患者受益。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像王喜军一样,已经行走自如,告别病痛,有的甚至恢复了劳动能力。
   目前,该项目仍在继续,城乡低保对象股骨头坏死患者可申请救助。凡符合条件申请救助的患者,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股骨头坏死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民政办公室审查。街道和乡镇政府接到申请后,签署审查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县(市)慈善总会,县(市)慈善总会核定,对确属城乡低保对象,适合手术治疗的汇总报州慈善总会审批。延边第二人民医院为本次手术项目定点医院,负责实施手术及术后管理。